中国古代先民在经营海洋和从事海上渔业的实践中,最早发现钓鱼岛并予以命名。在中国古代文献中,钓鱼岛又称钓鱼屿、钓鱼台、钓鱼山。目前所见最早记载钓鱼岛、赤尾屿等地名的史籍,是成书于1403年(明永乐元年)的《顺风相送》。这表明,早在十四、十五世纪中国就已经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。
1372年(明洪武五年) ,明太祖遣使前往琉球,琉球国王向明朝朝贡。至1866年(清同治五年)近500年间,明清两代朝廷先后24次派遣使臣前往琉球王国册封,钓鱼岛是册封使前往琉球的途经之地,有关钓鱼岛的记载大量出现在中国使臣撰写的报告中。如陈侃所著《使琉球录》(1534年)、郭汝霖所著《使琉球录》(1562年)、萧崇业和谢杰所著《使琉球录》(1579年)、徐葆光所著《中山传信录》(1719年)、李鼎元所著《使琉球记》(1800年)、齐鲲和费锡章所著《续琉球国志略》(1808年)等。
明朝册封副使谢杰所著《琉球录撮要补遗》(1579年)记载,“去由沧水入黑水,归由黑水入沧水”。明朝册封使夏子阳所著《使琉球录》(1606年)记载,“水离黑入沧,必是中国之界”。清朝册封使汪辑所著《使琉球杂录》(1683年)记载,赤屿之外的“黑水沟”即是“中外之界”。清朝册封副使周煌所著《琉球国志略》(1756年)记载,琉球“海面西距黑水沟,与闽海界”。以上史料清楚记载着钓鱼岛、赤尾屿属于中国,分界线在赤尾屿和久米岛之间的黑水沟(今冲绳海槽)。
钓鱼岛海域是中国的传统渔场,中国渔民世世代代在该海域从事渔业生产活动。钓鱼岛作为航海标志,在历史上被中国东南沿海民众广泛利用。